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4-07-31 2024-07-31
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郑东征预〔2024〕10号

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一:位于丰熙街龙文路交汇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河村。

地块二:位于龙津路龙文路交汇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唐庄村。

地块三:位于丰洽街龙文路交汇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唐庄村。

地块四:位于龙源西三街龙文路交汇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唐庄村。

地块五:位于龙源西二街龙文路交汇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地块六:位于龙源西一街龙文路交汇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花沟王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

时间为2024731日至2024815日。

特此公告。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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