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4-08-26 2024-08-26
中牟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牟征预〔2024〕37号

为保障郑东新区(中牟县托管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补充(下游七里河防洪提升治理工程)项目(郑东新区段)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七里河(商都路—陇海铁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康庄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商都路—陇海铁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雍村康庄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陇海铁路航海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雍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陇海铁路—航海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雍村、前程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陇海铁路—航海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堤刘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陇海铁路—航海东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堤刘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万三公路—陇海铁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白沙村。

拟征收地块:位于七里河(万三公路—陇海铁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白沙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为水利设施用地,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法规定实施的,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

时间为2024826日至202499日。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