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郑东征预〔2024〕12号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开展情况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地类情况,以及拟征收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详见附件)
三、异议处理办法
以上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五个工作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提出复核申请,由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的部门实地复核。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作放弃应有权益处理。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371—67179428
附件: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附件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