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5-02-14 2025-02-14
中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牟征预〔2025〕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国道107线郑州境东移(一期)改建工程(郑东新区段)。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滩镇(杨桥办事处)台肖村、万滩寺村;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刘集村、王庄村;白沙镇大陈村、堤刘村。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交通运输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1日。

特此公告

 

 

 

             2025214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