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5-07-14 2025-07-14
中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牟征预〔2025〕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范围

拟征收宗地一、宗地二:位于七里河东、陇海铁路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雍村。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地块用于水利设施用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714日至2025728日。

特此公告。                        

 

 

                                                               2025年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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