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县公布的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等5个批次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因用地指标及社会保障费用等问题导致批次跨年需更新批次名称,现将需撤销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公告如下:
一、《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乡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牟征收告〔2022〕20号)。
二、《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乡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牟征收告〔2022〕45号)。
三、《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乡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牟征收告〔2022〕46号)。
四、《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十六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牟征收告〔2022〕18号)。
五、《中牟县2022年度第二十七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牟征收告〔2022〕44号)。
以上批次的《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拟征收地块不再纳入征收范围,不再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