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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行政处罚权责清单
经检测评估判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或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后,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未在期限内排除危险;在危险排除之前,城市桥梁产权人和委托管理人使用或者转让危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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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供人员居住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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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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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出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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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出租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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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出租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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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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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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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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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关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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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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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66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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